2017年3月3日,全省建行首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在建行湄潭支行实现投放,这也是全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首笔“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标志着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脱贫攻坚”工作迈入了又一个崭新的阶段。国有大型银行的介入,解决了“精准扶贫”小银行融资规模有限的困局,为农业产业化建设、金融扶贫拉开了新序幕。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贵州省2个县(市、区)纳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贵州这片“天无三日晴、地无三尺平、人无三分银”的土地上,建设银行虽然以大力推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积极改善贵州区域内的贫困现状,但仍然不忘扎根农村,心系“三农”为己任。从中央文件下发之初,贵州建行就积极地向总行争取政策支持,迅速成立了由省分行行长亲自挂帅的精准扶贫推进工作小组,深入湄潭、金沙开展调研,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首笔投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次首笔拿到贷款的是一位经营农家乐的陈师傅,他高兴地说:“有了这十万元的贷款,我农家乐扩容和增添设施的钱终于有了着落,我将会更有信心把自己的扶贫产业办得更好,同时也会带动更多的贫困户走上致富道路,感谢建行的支持和帮助!”
贵州建行推出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不改变宅基地集体所有权性质,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宅基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单笔贷款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期限最长可达3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贷款的还款方式多样化,有房贷类似的等额本金法等额本息法,也有更受经营户喜爱的按期付息还本等多种方式任意选择。贷款主要面向从事规模化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农民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财产权所有人,贷款可用于农民生产经营、购房、购车、装修等需求。
这笔贷款的顺利落地,充分展现了建设银行履行社会责任,与社会共繁荣的经营理念。标志着建设银行脱贫攻坚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建设银行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投身到“脱贫攻坚”工作中,为实现遵义乃至全省早日脱贫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