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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令”飞一会儿

阅读次数:4641来源:遵义红花岗农商银行  作者:杨敏  2020年3月27日

3月23日,特资中心成功收回一笔2007年的老贷款,虽然贷款金额不算大,但这笔已经年逾十年的不良贷款能在这样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得以收回,得归功于“消费令”的后效。该笔贷款在形成不良后,支行及我中心客户经理曾经历了长时间艰难的催收,借款人杜某避不见面,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加上该笔贷款为农户宅基地抵押,事实上属于一笔信用贷款,借款人的极不配合,一度使我们的清收工作陷入僵局。


2015年我行将杜某起诉至法院,并在之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杜某仍拒绝还款。对于如此“老赖”,我行向执行法官申请了杜某及配偶周某的“消费令”。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杜某2017年因诈骗罪入狱,刑期长达十一年,让收回该笔贷款的希望更加渺茫。

我中心在贷后管理过程中,了解到杜某在入狱前已与周某离婚,周某已再婚再育并直言该笔贷款与其无关。但我中心客户经理对周某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并通过其亲属与她沟通,使她知晓“消费令”对她及子女的利害关系。年初,周某准备带其婆婆去成都看病,但是由于前夫在我行的贷款未结清,周某被列入限高,让她切身体会到今后的生活将会处处受限。终于,她主动联系并表示愿意清偿该笔贷款。

随着法院执行力度的加大,征信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失信人的路越来越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的同时,信用名片正“润物细无声”地在影响着我们的行走。这也提醒银行人,捍卫债权需要多措并举,对付“老赖”绝不让步。在对不良贷款已经尽可行之举后,当事人仍不予置喙的,不妨试试让“消费令”飞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