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随着我国社会交往与经济交易的日益频繁,公民身份识别作为经济金融顺畅运行的基础管理工作也提到了经济金融工作的日程中。银行实施存款实名制和大额存取现身份重新识别制度,2007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建立健全和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采取相应的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遵义分行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经过各机构的努力,近期成功阻止几起冒名开户,现将阻止冒名开户的过程梳理成案例下发,请各机构认真组织学习,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客户身份识别的带来的外部监管、诉讼纠纷案件风险。
网点齐心,抵制不法
--记建行遵义支行综合柜成功堵截冒名开立单位结算账户
2016年7月21日下午两点多,李某带着一名年轻男子要来签约单位结算产品,经办柜员杨清梅询问该男子是否为本单位员工,该男子回答“是”,并提供了法人身份证。杨清梅通过员工渠道查到法人电话,并及时拨打法人电话核实是否有让员工来代理签约结算产品。
该账户是7月18日李某前来代理开立的,当时经办柜员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营业执照的真实性,并对李某提供的法人身份证原件进行了联网核查,其身份证记载信息与系统提示的一致,只是未在我行系统查询到法人预留手机号码,本着代理开户都要与法人核实的原则,柜员拨打了由李某提供的法人手机号码核实情况。对方告诉经办人员,自己委托李某办理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等相关手续,并对身份证上信息对答如流。经核实后,柜员办理了为该公司开立基本户。
7月19日,总行安保部通过邮箱下发了安全预警(2016年第23期总第334期)《关于处置应对冒名开立单位结算账户风险事件的提示》。文件中例举了某分行成功堵截多起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开立单位结算账户事件,分行处置稳妥及时,避免了潜在的资金损失的案例。网点负责人和营运主管高度重视此类案件风险,于7月20日组织网点全体员工学习了该安全预警文件,并再一次学习了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的流程。
7月21日,面对前来领开户许可证和办理结算产品签约的李某和该年轻男子,经办柜员杨清梅通过核查法人身份证,从我行系统中查询到该法人的预留手机号码,柜员发现与之前李某开户提供的号码不一致,于是拨通了我行系统中这个手机号。在通过询问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之后,柜员确定是法人本人。对方告诉经办柜员,自己从未到过贵州,也没有注册公司,更没有委托谁来办理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柜员在询问对方是否有遗失过身份证时,对方回答自己的身份证最近确实遗失,并能说出在什么地方遗失,且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办理新身份证,只是新身份证还没有拿到手。柜员立马意识到这是一起利用遗失身份证注册公司并试图假冒开户事件,并要求李某立即销户。李某则反应强烈,气势汹汹要求经办人员退还身份证并想离开,网点负责人和营运主管想办法稳住客户,以免引起大厅混乱,并电话通知了当地人民银行。两位对公柜员则立即办理了该账户的销户手续,李某见情况不妙离开网点,网点人员齐心协力,成功堵截对公账户冒名开户及产品签约。
此次冒名开户事件,主要是不法分子利用遗失身份证到异地工商注册公司,并委托他人来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企图签约网银等支付结算产品。并且身份证遗失到新的身份证办理下来之间有一定的时间差,使得不法分子有了趁虚而入的空间。我们要从此次案例中汲取经验,并通过学习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其他机构的案例,及时总结开立可疑单位结算账户的方式和手段。作为临柜人员,更要时刻警惕,在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时一定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客户身份信息真实性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认真做好此类风险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不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夯实基础 齐抓共管
--记建行北京路支行成功堵截冒名开立单位结算账户
2016年7月22日中午11点左右,一个手持文件袋的男性客户走进了北京路支行的营业大厅。大堂经理见到客户进门,立刻热情地迎接了上去,经过询问,得知客户急于在我行开立对公账户,大堂经理将他引导到了低柜窗口。产品经理王承珏接待了这位客户。原来,这位客户想要在我行开立一个对公临时账户,他作为项目部负责人前来办理此项业务,王姐向该客户详细地介绍了我行对公账户开立的政策以及收费标准和优惠活动,该客户听完介绍并未表示异议,并且希望立即办理此项业务。于是,王姐开始审核客户的开户资料,该客户提供的分公司营业执照、项目部成立文件、施工合同等各类资料,印章齐全。但该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企业,王承珏在进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企业信息时,发现该公司信息已经更新为“三证合一”于是立即告知客户需提供上级公司资料及分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客户立即表示需要什么资料,都能提供,等备好资料再来开户。
7月25日该客户又重返北京路支行,这次该客户所带资料的确非常“齐全”,王姐对于之前来开户的情景还心生怀疑,对该客户的“主动”和“配合”产生警惕,立即叫来营运主管前来核对资料,并将该客户之前的情况告知,主管和柜员随后对该客户所提供的分公司资料进行逐项核实,均无异常,但在对该单位的总公司资料核对时发现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毫无信息,王姐和营运主管发现异常,与市分行渠道部联系,再次确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找不到该公司的信息。更加警惕起来,便根据客户提供的总公司开户许可证原件,电话联系与总公司在北京的开户银行核实,回复所提供的账号不是该单位。经办人员立即盘问该项目部负责人,项目部负责人淡定的说是总公司法人传真来的复印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要亲自到总公司去问一下,当主管说用虚假资料开户,要报警时,项目部负责人陈某慌张起来,收拾资料离开。最终将该笔虚假开户及时堵截。
针对近期对公冒名开户业务较多,骗子较猖獗,省市分行多次下发风险提示,并重申业务要求,北京路支行要求柜面人员在开户时做好“三个”环节:一是柜面人员在审核开户资料时,应提高审核敏感性,按照“了解你的客户”要求,通过询问公司经营范围、法人身份信息等多种途径审核存款人开户意愿真实性;二是经办人员开户的,必须与法人或企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电话核实。对经办人员提供的法人电话,通过身份证在我行系统中进行查询,与法人取得联系,核实其真实性;三是对于确有疑问的,应尽快上报,并安排客户经理到单位客户的经营(办公)场所进行实地核实,切实履行审核职责、把关守口,防范风险。
坚定信念 认真履职
--桐梓建行新大街支行成功拦截一起假冒开户业务
2016年7月27日上午10时左右,一名中年男性持身份证来办理开户业务,柜员邹洁霜接过客户身份证与本人对照,发现身份证照片与面前这位中年男性相差较大,首先便询问客户是否与身份证同一人,客户很干脆地回答是本人。柜员持着怀疑地态度,对身份证进行公安系统联网核查,发现联网核查照片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对比仍然有出入,于是让另一当班柜员协助辨认是否与身份证属于同一人。经重新辨认后,两人均认为照片与本人相貌有较大出入。此时客户开始不断嘀咕了,嘴里念到说这绝对是本人。
由于一般假冒开户的客户大多都是持有外地身份证,但此客户是持本地身份证,并且很坚定坚持说自己是本人,为了不让客户受冤枉开不了卡,也为了不能放过一个假冒开户的原则,柜员邹洁霜便进行了更详细的信息核对。首先核对客户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客户很顺畅地回答哪年哪月,但未能答出是那一日,辩称这是阳历生日不记得具体的日期;再追问身份证上的地址时,客户能流利地回答身份证上的地址,核查系统中也无开户信息。于是便叫来网点经理再次进行核对,此时,客户又开始念叨:“我又不会做什么违法的事,而且这绝对就是我,你就给我开张卡啊”。网点经理金传娅来到柜台前,与柜员一同经过仔细的对比客户面相特征与身份证照片,发现身份证的照片上的耳朵很散开,但本人却不是,确定客户是持他人身份证冒名开户。中年男性客户发现已被识破,还坚持说这哪里长得不像,我觉得很像啊,但已告诉柜员要取消本次开户业务。网点经理和柜员提示客户正确的开户流程,并告知客户开户业务不可冒名顶替办理。
由于大家的不断坚持,才成功拦截了此次冒名开户。前台网点员工要保持仔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我行规章制度办事,消除了不法分子假冒开户的风险隐患,抵御了对建行的外部侵害,同时也切实维护了客户的利益。
耐心仔细 锲而不舍
--建行中华路分理处成功拦截一起假冒开户业务
2016年7月21日,有一男子持李某某52***11的的身份证要求办理开户业务,并要求开通电子银行业务,按日常习惯柜员陈文芳询问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主要用于什么,是否了解电子银行的操作及风险。客户语气很不友好的回答:都知道,你一个办业务的喊你办你就办,小心我投诉你。因客户态度较差,经办柜员也就未多言,开始按正常流程办理开户业务,在进行三方核对时,客户又开始发话了:麻烦得很,看什么看嘛,相片和本人肯定有一些出入的。一听这话陈文芳就觉得不对,于是叫来营运主管刘芳一同核实,经过反复核实确认持证人和身份证相片下颚部不符,于是告知客户,该身份证不是本人,按要求要没收。客户一听就急了,要找网点领导,要打投诉电话等等。经办柜员明确告知客户,如果确是本人,只要提供相关辅助证件我们会归还所没收身份证。如果客户再在窗口无理取闹,我们会请公安机关协助处理。客户一听要报案,口气又软了下来,笑嘻嘻的对陈文芳说:大姐你真厉害,教教我你们是怎样认出来的,然后急忙转身离去。
本次冒名开户柜员面对不讲理的可疑人员坚持自己原则,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成功阻止冒名开户,有效的防范了柜面风险。
内外联动 大厅制胜
--建行北京路支行成功拦截一起假冒开户业务
2016年8月3日上午9点过钟,一位中年女客户来到支行,大堂经理但昭群迎上去:“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这位中年女客户自然地应答道“我要办一张银行卡”,接到该客户的身份证,大堂经理发现身份证是一位男性,便要求出示女客户本人身份证,同时询问是否有客户的联系电话,女客户说没有联系电话,这时大堂经理告诉客户必须要有联系电话才能办理开户业务。这时客户便离开了业务大厅。
过了不久,女客户又协同一名男性客户到柜台办理开户业务,柜员周朝莉审核身份证时发现他本人相貌与身份证照片不相符,于是对身份证进行公安系统联网核查,同样发现联网核查照片与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对比仍然有出入,于是叫罗庆利主管一同辨认是否属于同一人。经两人仔细辨认后,均认为照片与本人相貌有较大出入。男客户坚持说是他因为生病了所以照片比较久远会有一点出入,坚持是他本人办理开户。于是柜员再次询问男客户的基本信息,男客户保持沉默并将目光望向女客户。这时女客户急忙说他有辅助证件户口本,并在语气中带有不耐烦与激动,一再声称他就是本人并要求开户。柜员更加怀疑是冒名开户,便呼叫大堂经理,大堂经理急忙过来查看情况,发现就是刚才那位没有联系电话的女客户带来的一名男客户,再次仔细把身份证与男客户进行比对,确认不是同一人,于是支开女客户,单独询问男客户,简单的几句询问,男客户一问三不知。这时大堂经理大声地告诉他们:“这不是你本人,肯定不能办理开户业务,请通知客户本人来办理,同时我们需要没收您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女性客户发现已被识破,一下子变得慌张,才终于承认这的确不是他本人。
近期社会上金融诈骗案件呈现高风险、高频率的趋势,开户是一切案件的源头,冒名开户造成客户资金风险及我行声誉风险不可小视,因此,支行员工始终保持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如遇此类情况,我们一是我行工作人员时刻严格遵循开户流程,保持高度职业敏感度和警惕性,通过认真细致的观察和有效的信息验证方法对客户进行身份核实,避免潜在的风险隐患,有效维护了银行和客户资金安全。二是办理业务的柜员,负责大厅管理的大堂经理应当协同合作,保持敏锐的观察力,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上杜绝冒名开户的风险。三是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通过内部渠道通知其他营业网点,以免此类客户前往其他网点再次尝试,这样便能更好的防范“漏网之鱼”,做到上下联动,内外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