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遵义审计中心业务发展部工作人员对我行“3个15万”扶持微型企业贷款指标数据进行核查。核查组听取了我行开展“3个15万”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我行提交的“3个15万”台账材料和有关信贷档案,最后对涉及的部分微型企业进行了外调。通过调查,核查组认定:2014年7月7日至2015年7月6日,茅台农商银行向微型企业发放贷款户数181户,发放贷款金额4485万元,均签订贷款合同,利率执行均符合政策规定。
自贵州省出台“3个15万元”的政策以来,我行加快信贷结构调整,高度重视微型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制定“黔微贷”专项信贷考核方案,鼓励各支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大对“3个15万”微型企业贷款投放力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茅台农商银行以省联社作为“3个15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承贷银行为契机,积极与微企办、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对接,同时积极走访小微企业,了解企业情况,加大对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针对小微企业金融需求““短、频、小、急”的特点,认真研究政策措施,不断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努力提高对小微企业的审批速度,促进微型企业的稳续发展。
截止7月6日,我行支持“3个15万元“贷款余额4016.6万元,共计178户,2014年7月7日以来共发放191笔,累放金额4485万元,超任务完成遵义审计中心下达的目标任务数。其中坛厂支行、高大坪支行、合马支行、苍龙支行完成情况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