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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遵义分行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员工年休假制度

阅读次数:1544来源:工行遵义分行  作者:朱先烽  2014年10月22日

执行年休假制度是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的基础。为了使这一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工行遵义分行制订年休假管理办法,要求全辖根据人员配备和工作需要,提前计划、妥善安排,在满足员工个人意愿并确保对外服务和内部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组织实施员工年休假。

该行坚持有计划、有管理的原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汇总制定全辖年休假计划。各单位在征求员工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力资源配置及员工上年度休假情况,每年初分层次、分季节、分先后、科学合理提前确定员工年休假计划。在执行年休假中,坚持“两个优先”,即按照未休假时间排序,未休假时间长的同志优先安排,只有在优先的同志放弃休假后,才能依次轮替;因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重病或病故者,休假优先。

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该行强调任何时间段,各单位经营管理者不能2人(含)以上同时休假,员工同时休假人数不能超过本单位员工总数的20%。此外,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计划休假的员工,全辖公示,年末按规定予以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