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年轻,不能因为以前犯过错而破罐子破摔,你想,你欠几千块钱不还,如果你以后发展差钱,又到哪里借钱……”。
“现在已成功创建为信用村,如果因为你们赖账不还导致信用村被摘牌,乡亲们将会埋怨你一辈子……”。
“既然你们都把话都说在这份上了,我再困难也要想法把款还了,我可不想进入你们的‘黑名单’……”。日前,凤冈县琊川镇大都村村民杨某在听了信用社和天桥法庭工作人员的思想动员工作后如是说。
杨某于2005年6月在大都信用社申请贷款4000元,于2007年6月到期。其间,杨某因触犯国家刑法被判刑5年,导致此笔逾期至今未收回。大都信用社本次通过会同天桥法庭工作人员一道上门作杨某的思想工作,杨某在听取劝解后偿还了所欠贷款本息。
依法收贷始终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保全自身资产的一种重要工作方法,但面对超过诉讼时效的“陈年旧账”时,往往因“依法无门”而倍感尴尬。风冈联社为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现状,力求依法收贷工作取得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切实开展依法收贷工作:一是针对已超过诉讼时效借款户,法院暂不予以立案,由信用社和法庭的工作人员一道,通过对借款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解释工作,寻求法与情的有机结合,这不仅节省了诉讼成本,同时也避免了当事人以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的尴尬;二是充分利用信用工程建设这一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在开展依法收贷过程中,充分运用风冈农村金融信用县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对违约借款人及其家人的诚信宣传教育。如大都村民覃某,已外出多年,所欠13000元贷款早已逾期,通过本次信用社与法庭工作人员对其家人开展诚信宣传和法治教育,其已汇款回来清偿了所欠债务;三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加强信用社与司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信用社与法院对拟诉讼的案件进行事前的逐一“把脉”,共同开具“处方”,从而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和信用社的败诉风险。
自今年4月份启动依法收贷工作以来,通过采取信用社与法院联合行动的方式,目前已成功收回超过诉讼时效的贷款6笔,本息共计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