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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涉农贷款中对“农户”界定的问题

阅读次数:14121来源:遵义汇川农商银行  作者:王泽茂  2018年11月12日

作为农信社的一员,我们都深知涉农贷款对我们的经营发展至关重要。涉农贷款是农信社的一张名片,是人行和银保监等监管部门重要的考核指标,不仅影响着我们的人行MPA信贷政策执行情况考核指标,还决定了我们能否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理解涉农贷款的定义及统计范围,对正确统计涉农贷款数据至关重要。

根据《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的规定,涉农贷款包含了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农林牧渔业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以及林权抵押贷款。在涉农贷款中,农户贷款是最普遍却最难统计准确的贷款,几乎每家机构的农户贷款数据都有些出入。虽然制度中对农户贷款的定义十分明确,但仍然统计错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对农户贷款中“农户”的定义没有真正了解清楚。

按照制度规定,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行政管理区域(不含城关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的住户。位于乡镇行政管理区域(不含城关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以及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要理解农户的定义,我们必须清楚三个关键问题:

首先是农户定义中“住哪里”的问题:即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农村区域)。城关镇是指县政府所在地,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就是指除了城关镇以外的乡镇。例如:绥阳县县政府所在地为洋川镇,即城关镇,洋川镇雅泉村即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而除洋川镇以外的其余乡镇都属于乡镇行政管理区域。

其次是农户定义中“住多久”的问题:即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对居住时间最好的判定就是请当地村支两委出具证明或是向周边邻居了解,这样能更好地对是否长期居住进行判定。

最后是农户定义中“住的人”的问题:只要不是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其他在当地长期居住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个体工商户都算农户。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什么是集体户?集体户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举个例子,就是读大学时将户籍迁到了大学,户籍登记地址就是所读的大学,这就属于集体户。

由此可见,要能准确地识别农户,我们一定得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长期居住地址是判定农户的依据,不能将客户的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址混淆。户籍地址与客户是否为农户没有关系,户籍在农村区域的不代表就是农户。因此各行社客户经理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一定要确保信贷档案和信贷管理系统中居住地址一致,这样才能从系统源头正确判定和划分客户是否属于农户。

二是同一客户有双重身份时,尽量往农户划分。一个客户的客户类型是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也可以是农户。例如借款人是个体工商户且长期居住在农村区域,客户类型既可以判定为个体工商户也可判定为农户时,按照制度中农户的定义,就可将该客户的客户类型判定为农户,客户种类判定为农户个体工商户。

三是不能将所有居住在城关镇的住户统一归为农户,必须剔除城关镇所辖非行政村范围的住户。由于涉农贷款中对于农村企业的认定是指注册地址除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及其市辖建制镇之外的区域,例如绥阳县、湄潭县都属于农村区域,个别行社就会错误的将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都归为农户,导致农户贷款数据虚增,这个问题在县域行社尤为明显。

只要“农户”的定义弄清楚了,不但能大大提高涉农数据统计工作速度更能保证有效数据的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