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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锤子买卖”做不得

阅读次数:1220来源:农行遵义分行  作者:林瑶/蹇广宏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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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把“与对方作了一次买卖后,再也不准备与其第二次合作”的现象称为“一锤子买卖”。近年来,这种短视”行为,在银行与客户间也时常发生,应引起广泛关注。 

“一锤子买卖”对客户和银行双方都将产生不良影响。一方面,客户单方违约还款、透支现金的同时,也透支了个人信用,不仅要承担一定的逾期罚息,还冒着被列入银行个人征信“黑名单”的风险;另一方面,银行也担负着贷前调查、信用卡准入条件不严不实等声誉风险。有些客户之所以出现违约,除了诚信意识欠缺外,银行方面可能也有一些原因。例如,目前银行虽然加大了对某些项目、行业的支持,但是贷款“三高一长”(准入条件高、门槛高、成本高,繁杂手续多、层层审批时间长)的现象往往使客户对银行贷款望而却步”。因此,一旦借贷成功后,客户会产生一种好不容易贷出款来不能着急还款的心理,即使有了还款资金,也往往挪作他用。 

因此,客户与银行间都要对“一锤子买卖”现象实行“零容忍”。银行与客户是相互支撑、和谐共生、同生共赢的鱼水关系。客户需要银行做后盾,在信贷、保险、服务和理财等方面给予金融支持,进而发展壮大。一旦失信于银行而被“抛弃”,客户不仅会在经济生活方面受到影响,也会因失信在生意场上和个人声誉方面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同时,客户是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失去客户,银行也只能逐渐被淘汰出局。 

为避免“一锤子买卖”现象,作为金融服务主体的银行应加强个人征信的宣传,用真实案例帮助客户提高客户诚信意识,教育客户珍惜个人信用报告。让诚信者尝“甜头”,让失信者受惩戒,以此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维护银客双方利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