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凤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省市工商局的委托,向农行凤冈县支行颁发了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荣誉证书和连续七年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荣誉证书。
荣誉证书
2005年以来,该行依照《贵州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确认办法》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农业银行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合规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确保了“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年度复评。2011年,通过省工商局考评,首次申报并成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予合同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市场交易诚实信用单位的荣誉称号。分为国家、省、市三级。省、市两级分别由省、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国家级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连续两年获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可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