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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遵义分行四项要求强化网点负责人内控案防履职行为

阅读次数:4043来源:工行遵义分行  作者: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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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银监会“银行业内控和案件制度执行年”活动要求,强化操作风险与案件防控工作,工行遵义分行在大力发展业务的同时,加强了对各支行内控案防制度的检查力度,特别是扁平化后加大了对城区网点负责人履职行为的检查频率,通过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网点负责在履行内控管理职责中存在问题,逐步提升网点负责人的内控案防履职能力,同时对履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地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网点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总行《加强对营业网点内控管理若干规定》内容,熟悉了解自己和网点相关人员应履行的职责以及禁止性规定,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要按照相关要求完善对网点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学习、工作措施等内容的相关文字记录资料,使自己的履职情况能较好地、规范地、详实地体现。

二是各网点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各级、各专业开展检查情况的《通报》,对本网点存在的问题,及时明确整改责任,认真完成整改。同时对照《通报》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业务管理和操作,确保营业网点安全稳健运行。

三是各网点要组织网点员工认真、及时学习反洗钱相关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加强培训和操作辅导,逐步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确保反洗钱工作依法合规开展。

四是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建设,要把执行力建设作为强化内部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对本次检查涉及问题的相关支行要认真剖析,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