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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措”重在“施”

阅读次数:1257来源:农行遵义分行  作者:林瑶/蹇广宏  2015年7月14日

某县农行近日搞了一次安全整顿工作,保卫部门针对整顿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订了整改措施。有人把整改措施同三年前的措施一对照,不禁失笑,原来新老措施相差无几,可见当时的措施并未真正实施。 

措施不“施”的现象,恐怕并非个例,在安保防控、信贷营销、组织存款、服务质量、员工培训等方面,基层行相关部门都制定过整改措施,而真正“施”的却有限。究其原因,一些单位在制定措施时或只图形式和虚名,或纯属为了应付检查、掩人耳目。 

措施要“施”,关键在领导。有的领导对新措施往往重视一时、强调一阵,至于是否落实,并不认真追究。对执行差的不批评不教育,对落实好的不表扬不鼓励,这样时间长了,措施便成了一纸空文。 

措施不“施”,具体落实的员工也有责任。有的员工不愿动脑筋、不肯出力气,对措施落实的种种障碍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措施如何落实得下去?要使措施生效,不把劲头鼓足,不拿出不怕麻烦、不怕碰钉子的精神是不行的。 

笔者认为,措施制订固然重要,认真执行更重要。基层行从实际需求出发制订了完成某项任务的措施,领导就要把力量集中在抓措施的实施上,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督促,该表彰的表彰,该处罚的处罚。如果措施只订不“施”,或者只“施”员工,不“施”干部,那措施订的再多再好,也是形式主义走过场,不如不订的好。当然,在制订措施的时候,要从实际出发,确定适度目标。如果条文过虚,标准过高,让员工摸不着、够不上,也谈不上落实执行。只有制订适当措施,拿出气力在认真落实上动脑筋、下工夫,才能将制订的措施“施”出成绩,“施”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