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简介
小微企业主经营性信用贷款
申请条件
(1)在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取得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所需证照齐全,从事特殊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特殊行业许可证;
(2)申请人须注册成立并持续经营 12个月以上,有一定成长性、以及较稳定的销售收入;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行信贷投向管理政策,在本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4)近2年征信连续逾期次数不超过3次(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当前无未结清逾期贷款;
(5)经营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无未结案被诉讼、被执行记录;
(6)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我行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贷款利率
8%~9%
贷款金额
30万元(含)
联系方式
罗经理(南白):13208520985
冯经理(鸭溪):13208528798
李经理(虾子):1320852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