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完成了2015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同时标志着2015年纳税工作圆满完成。
近年来,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和各项经济政策,凝聚力量,积极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合理配置资源,规范管理,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各项指标有效提高,年度纳税总额在地方排名稳居前列,逐步成为地方重要的纳税企业。
2015年,各项收入实现33253.12万元,其中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4074.57万元,实现经营利润11725.47万元。按照税收法律相关规定,全年需缴纳税款4433.14万元,实际缴纳税款2823.33万元,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1609.81万元。其中,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309.86万元,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1385.92万元,享受西开政策减免税923.95万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1498.29万元,实际缴纳812.42万元,享受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减免税685.87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567.32万元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52.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