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简介
2014年4月30日,借款人袁志帆向我行申请个人经营抵押贷款7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房产抵押。当年12月,借款人袁志帆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并离婚跑到广西躲债,我行的700万元贷款也因此出现不良。对此,红花岗农商银行多措并举开展清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于近日成功化解了该笔不良贷款(现金收回100万元,采取“遵诚贷”产品化解600万元)。
二、案例分析
(一)及早介入。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在贷款出现风险苗头时早发现,早行动,通过实地调查访谈,了解到不良贷款的成因是袁志帆在外面有大额债务,资金流向可疑,目前借款人长期躲在广西,且离婚无任何资产。
(二)抓住关键。针对借款人在外有大额债务且已有被其他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复杂情况。我行牢牢抓住关键:袁志帆目前主要可偿债资产为营业房,且我行已办理了合法、充足、有效的抵押,抵押手续完备。经过我行客户经理的实地了解,该营业房出租情况正常,租金稳定可观,是借款人母亲收入的唯一来源。于是我行制定了清晰的清收思路--紧抓租金和抵押物,坚决维护我行债权。
(三)攻心为上。我行与担保人沟通,讲清如果不归还我行贷款,将处置抵押物的利害关系;打消担保人的侥幸心理。由于营业房是担保人的主要资产,每年租金可达38万元左右,一旦被我行处置拍卖,对担保人生活有极大影响。同时,了解到其中一担保人在遵义市国资委工作,选择起诉,将对其工作产生巨大影响。最终,3个担保人接受了我行的化解方案,同意归还本金100万元,并用借款人的大嫂周娟(个体户)贷款600万元进行化解(在原抵押物不变的情况下,追加价值230万元的抵押物)。
(四)制定措施。在一年多内,我行一直坚持现场走访,每月提醒相关担保人还款,也及时了解其他债权人、法院执行部门的动向。并制定了一旦其他债权人要求强制执行我行抵押物的措施;同时加强与法院执行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借款人、其他债权人、法院执行部门的进展情况。
三、案例启示
(一)严把贷款准入。尽管袁志帆在贷款过程中出现了巨大变化,但贷前调查真实,贷款手续合规、抵押登记合法,在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以后,核心资产和租金没有重大变化,我行的贷前调查工作经受住了考验。
(二)加强贷后管理。信贷工作“三分贷,七分管”。贷后管理工作做好了,才能防患于未然。该笔贷款发放后,一直还款正常,但我行通过细致的贷后管理工作,第一时间得知袁志帆在外面有大额债务,有被诉讼的风险,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我行债权。
(三)积极沟通协调。该案件金额大,除我行外,有多人对袁志帆进行诉讼,矛盾突出。我行在与法院的沟通中,坚持有理有节,提请法院配合我行维护资产安全,获得了法院的大力支持,积极调解案件,最终成功化解了该笔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