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案防工作的重点在预防,成败的关键在“一把手”。作为农商行的“一把手”,要扎好案件防控这个“篱笆”,就必须要在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下,积极落实“放权、放手、放心”,从而形成责任明确、分工明确、权力明确的管理机制。
第一是“放权”。一个好“班长”要懂得放权,也要敢于放权,善于授权。要做到放权不失管,到位不越位,统揽不包揽,学会“弹钢琴”,善于抓重点。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将“人权”、“贷权”、“财权”适度下放。放“人权”便于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放“贷权”便于实行授权经营,重点把方向、定政策、控风险。放“财权”便于健全费用管理与约束机制,可在各支行实行费用限额管理的办法。在此基础上,加强监督和审计,规范财务开支,合理的限权与放权,完成将“权力”关在“笼子”里的关键一步。
第二是“放手”。作为“一把手”要善于放手,做到该放手时就放手。在不违背底线原则、不违背内控制度、不偏离工作目标的前提下,不干预、不参与、不越位。科学合理的分配权力,形成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原则,正确处理好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的关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避免案防工作受到人为影响。
第三是“放心”。要树立班子、干部和员工“三心”:一是“信心”,给予经营班子稳健经营的信心,让其在当前复杂多变发展形势下提振信心,多勉励、善引导,增强合力,迎难而上,保障零发案的底线。二是“用心”,要鞭策、监督基层负责人、中层干部发挥案防职责,集中智慧和力量,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用心成事。三是“聚心”,员工是单位的基础,要激发、引导全员的工作热情,凝聚共识、集聚力量、汇聚人心。有了信心,全员用心,凝聚人心,做好案防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