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建行遵义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朱勇主持召开11月案件风险防查联席会议。市分行行领导,各县(市)支行、城区支行行长,市分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城区网点负责人,各县(市)支行纪检监察特派员及监察部全体员工参加了会议。
会上,朱勇行长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省分行《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重大案件(风险)约谈告诫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贵函〔2015〕352号)、《转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案件风险防控依法追偿涉案债权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贵函〔2015〕343号)。张玉纪委书记组织学习了《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柜面业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建贵渠道〔2015〕343号)、案件防控工作动态第15期、第16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案防、主体责任等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强调。风险部通报“一加强、两遏制”专项检查“回头看”自查工作情况;渠道部根据1-11月份检查情况进行相关风险提示;监察部根据《转发总行<关于云南省分行北京路支行营业室会计柜员王涛侵占资金案件的通报>的通知》(建贵党纪〔2015〕30号)的要求,就关于开展基层机构关键业务环节专项排查进行提示。
朱勇行长在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过程中,结合遵义市分行实际,着重强调指出:
第一,结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我行一是要做好员工教育;二是加强宣传。办公室要积极介入业务条线度宣传,各业务部门提供宣传资料,其他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教育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严格执行发洗钱的相关规定。
第二,市分行要建立约谈机制。内外部审计和检查是对我们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帮助和指导,我们要端正态度,以积极、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对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要约谈。
第三,近期以来,市分行提拔任用了一些年轻干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保卫部等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应的专题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去年以来任职人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要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第四,加强员工行为排查和管理。员工行为排查一定要从关心关爱员工的角度对员工家庭进行了解,帮助解决困难,从而降低员工违规的心理动机。比如现在各行在一行一策演练中,也提到违规使用信用卡,但为何还发现有的员工在违规使用信用卡,包括我们中后台部门,监察部要督促市分行各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这些文件包括一系列合规要求,同时要认真学习《中国银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及案件分类的通知》(银监发〔2012〕61号)的要求,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和制度。
第五,内控合规文化的建设。市分行党委把提升员工幸福指数作为工作安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与我们合规文化建设也是息息相关。打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让我们干部员工快乐的工作和生活,从理念的梳理到行为的落实,每一个员工要积极参与宣传,我们要发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合规文化建设要从我做起,要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这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合规文化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也不是只挂在口头上的事情,我们要义无反顾,通过言传身教,以上率下,团结一心,干事创业,领导班子要积极的去努力去担当。
第六,加强作风建设,整顿劳动纪律。作风建设体现的是领导干部的素质和意识,体现的是领导干部的精、气、神。抓纪律抓作风建设要从细微之处抓起才能成就大事,作风建设要从各级管理者带头,部门经理要抓好人员分工和人员工作量的分配管理。人力部、监察部等要到各部门抽查,希望各级管理者保持清醒头脑,对自己和所属部门员工严格要求,对违规者加强问责,管理者要承担管理责任。
第七,省分行《关于做好岁末年初柜面业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对加强柜面风险工作讲得非常清楚,合规操作与业务发展并不矛盾;操作风险要按标准要规范,这是每天都在做的工作,只有风险管理工作做好了,我们的各项业务工作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第八,主体责任履行的问题。要对照落实“两个责任”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
第九,渠道部检查情况风险提示要下发各行分管行长和相关部门及网点,逐项去落实。今天业务风险提示所讲的都是真实性的问题,揭示的问题具有针对性,要做好引导和教育,合规是前提和底线,不能说业务发展了就可以不讲合规。
最后,会议还组织观看了保密教育片《手机背后的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