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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联社创新等级社管理机制

阅读次数:1173来源:红花岗联社  作者:敖再伦  2015年2月6日

红花岗联社自2013年全面推行等级社管理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等级社管理经验,同时,也助推了各项业务快速、健康发展,内部管理上了台阶,社会知名度得到提高,各项工作业绩得到了省联社、人民银行、银监、各级党政部门的肯定和认同。为了使等级社管理更加科学合理,更加有利于各项业务发展,更加有利于内部管理,更加有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在总结以往等级社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再次创新等级社管理机制。

采取措施:一是科学分类。对全区所辖20家独立管理信用社(含扁平管理的分社),根据存、贷款规模、区域、市场、人员等因素,分为三类,即: 存、贷款规模达12亿元以上的为一类社;城区社为二类社;涉农社和城效社为三类社。二是合理等级设置。根据不同的类别设置等级,将全区所辖20家独立管理信用社(含扁平管理的分社)设置15个等级,每个类别分别设置5个等级。三是适当拉开工资分配差距。一类社的职工工资系数、系数值高于二类社,二类社的职工工资系数、系数值高于三类社。四是任务分配上区别对待。一类社的各项任务目标高于二类社的各项任务目标,二类社的各项任务目标高于三类社的各项任务目标。五是动态管理,按月分类。对二类社根据上月存、贷款规模情况,只要达12亿元以上的信用社,从达到12亿元以上的次月起,按一类社进行管理。六是职工工资系数,实行上、下浮动。二、三类社考核分值超过二、三类社一级分值的部分,对超分值的部分,按一定比例对当月工资系数实行上浮,上浮后二类社的职工工资系数不得超一类社一级社的职工工资系数,三类社不得超二类社一级社的职工工资系数。七是建立等级社负责人能上能下机制。通过等级考核,本季度考核平均分值达不到五级社的,对信用社负责人实行岗位调整,不再担任信用社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