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红花岗区联社按照省联社、办事处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将依法清收作为“降低非应计占比、促进银行化改革”的助推器,借助法律武器攻克不良贷款初战告捷。截止2009年12月25日,起诉案件共计258笔,金额9773万元;其中执行案件116笔,金额5615万元;诉讼案件142笔,金额4158万元;2009年新增84笔(不含已结案数),金额4270万元,其中100万以上9笔3244万元。2009年1月至2009年11月25日收回52笔,金额1312万元,其中结案29笔808万元,分期归还23笔504万元。
一年来我社将清收不良贷款工作中以宣传为先导,以政策攻心为武器,以法律清收为保障,多法并举,多策并用。主要是在清收中紧紧依靠当地公检法的密切配合和有力支持,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联系,加大依法清收不良贷款工作力度。在申请执行过程中克服种种困难,严厉打击了赖账不还或有诈骗行为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一些“赖债户”、“钉子户”,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偿还贷款的贷款户:例如在执行桃溪信用社李如涛和李永祥房产时发现该抵押物未办理有效抵押登记,而且存在违章建筑现象,人民法院不能依法拍卖。我社在与法院接洽先行准备对借款人准备动用司法拘留措施后,作通了借款人自行变买抵押物还贷的思想工作,然后主动找到其购买者将抵押物变买后归还了借款:在起诉礼仪信用社熊宗路借款过程中,发现该抵押人属借款人唯一住房,而且现住有老人小孩十余人,胜诉判决后也给执行带来很大阻力,所以我社组织人员多次上门与借款人协商,通过借款人亲属借钱后最终收回了贷款本息;老城信用社起诉莫菊珍借款,在得知该借款人在巷口分社有定期存款后,主动与法院立案庭接洽,立案当天上午就查封了该存款账户,使我社顺利收回贷款本息。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红花岗区联社依法收贷在金融界引起了较大的轰动,对那些赖债户、钉子户、观望户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为我社2010年继续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打开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