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行遵义市分行下发通知,布置落实上级行关于组织开展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专项排查的通知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排查职责划分,逐级负责,以保证排查质量。
市分行的通知要求,要利用案件防查联席会、部门例会、网点晨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专项排查的文件规定,宣讲排查要求,使员工明确知晓禁止参与经商办企业的禁令和要求,做好自查申报工作。
市分行对各级负责人和员工个人填写的《员工自查申报书》的申报路径、排查审核的职责划分以及排查资料档案的保管作了进一步明确。强调了各排查单位应认真记录对本次排查工作的贯彻、学习、排查落实情况。留存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