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维权 协调 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会员信息 > 会员动态

赤水市政府免土地出让金等费支持农信社发展

阅读次数:1853来源: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作者:胡廷木  2011年8月2日

 

7月8日,赤水市市长张集智主持召开第77次常务会议暨(2011)第15次市长办公会,研究返还赤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修建办公楼土地出让金、房屋测量费事宜。该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况顺航,副市长李贵平、刘朝丽、袁晓春、王小强和市人武部部长王开现出席会议。市人大、政协、政府相关科局领导40余人列席会议。
    会上,联社副主任杨鸿对农村信用社近几年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目前存在困难和问题作了详细汇报。累计发放各项贷款13亿元,其中农业贷款发放近10亿元,占比为75.9%。农业贷款余额达7.3亿元,比05年增加10倍以上,占贷款总额的80%,占全市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85%以上,支持本地经济的作用进一步加大,但与其他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不仅规模较小、基础较差,而且从业人员多、网点分散、点多面广,经营成本高,在支持农民脱贫和农村产业发展中承担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各种原因形成,农村信用社是目前拨备缺口较大,历史包袱沉重,要完成银监会拨备履盖率达150%的要求,缺口高达9668万元。
    因业务发展需要和向农商行转型打下基础,大部分营业网点需进行改造和修建。但因农信社网点多数修建于90年代初,按当时政策修建信用社办公楼土地享受划拨政策,没有向市场竞拍,现申请旧房改造修建,按土地管理规定须补缴土地出让金、房屋测量费,才能办理修建产权归属(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经测算,涉及市辖13个网点(含联社)补缴土地出让金、房屋测量费累计100多万元,联社经过多方面努力,得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肯定了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市政府大力的支持,按黔党发[2004]20号文件规定,同意按土地管理规定,收支两条线,补缴土地出让金、房屋测量费,按相关规定和比例提取教育、水利、廉租房等费用后的余款返还给农信社,支持信用联社办公用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