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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村里“百合”香---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发展纪实

阅读次数:2047来源: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作者:刘跃  2011年5月12日

 

刘林茂,红花岗区忠庄镇幸福村光明组农民,2007年在本地收购辣椒进行泡椒加工销售。2009年,随着效益的提高和国家政策的推进,他联合4户农民,共出资24万元,成立了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加大投入,规范运作,积极带动了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信资金壮实力

2007年,刘林茂向红花岗区联社桃溪分社首次申请借款5万元,用于收购辣椒。经过一年的努力,诚信收购,在当地小有名气。于是2008年刘林茂又向桃溪分社申请借款20万元,加大泡椒加工力度,在我社逐步支持下,刘林茂的泡椒加工作坊规模也逐步扩大,加工技术不断稳定。2009年,刘林茂联合当地农民成立了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于2010年12月底向桃溪分社申请借款80万元,红花岗区联社秉着支持合作社发展的原则,对合作社进行评级授信,评级等级为AAA级。2011年2月联社批复了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借款80万元的申请,加大对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做到支持一户壮大一户。

加大投入强基地

创业之初,信用社信贷人员偶然得知道了刘林茂在辣椒的收购和加工方面做大的想法,信贷人员便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并告诉刘林茂,如果想壮大泡椒加工作坊首先要有自己的辣椒基地,这样发展才不会受原材料的牵制,也能保证泡椒的质量和数量,建立辣椒基地最好的方式就是组建农民合作社,如果在资金方面有需求,信用社将不余遗力给予支持。刘林茂听后倍受鼓舞,决心大干一场,最终于2009年成立了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该社采取“基地+农户”的模式,是一个专业种植辣椒的基地。合作社成立以来,他们立足做好自身工作,首先从搞好基地建设入手,通过加强基地建设,让周边群众认识到合作社不是空架子,是真正干事的。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刘林茂把信贷资金及自有资金投入到基地整理中去,先后共投资100余万元,修建了泡椒加工厂区、办公大楼、2个50吨的蓄水池,改善基地水、电、路等生产条件,为基地长久发展奠定了基础,也让群众看到一个实实在在的合作社。合作社的做法引起了群众的关注,让他们真正意识到合作社不是皮包公司,更不是只为眼前利益,提高了合作社在社员及周边群众中的信誉,增强了社员及群众依托合作社发展的信心。

扩大规模带农户

随着合作社步入正轨,刘林茂意识到,合作社要发展壮大,仅仅依靠基地是不够的,必须吸引带动更多农户,走规模经营的路子。他们本着合理、自愿、有偿的原则,让深溪镇大窝村、巷口镇、遵义县乐山、龙平、喇叭、团溪、西平等地的村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共流转土地800多亩,使基地面积达到1000亩,合作社社员增加到18户。

刘林茂所种植的辣椒是引进海南“湘冠牌”辣椒,该品牌辣椒曾于2008年荣获中国(长沙)国际辣椒产业博览会金奖。合作社在当地采取免费发放种子、化肥及免费技术指导等方式带动当地农民种植辣椒,通过合作社基地,示范带动辣椒种植面积10000多亩,带动周边农户1000多户。所种植辣椒由合作社全部收购加工。该品种的辣椒亩产可达4000斤∕亩,属高产、优质辣椒。2009年刘林茂与农民签订的辣椒收购保护价1元∕斤,因受市场波动,亏损10多万元。刘林茂诚信为农,明知亏损但仍坚持按签订的价格收购,保证了农民的利益,获得了农民的信任。2010年收购价为1.8元∕斤,高于市场价0.2元,农民增收800元∕亩。

 规范运作促发展

合作社成立之初,刘林茂和他的社员就把规范建设、规范运作作为工作的目标,严格按照《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完善了组织机构,规范了会计核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他们强化服务宗旨,对社员承诺做到“六统一”,即统一种子、种苗,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指导和培训,统一病虫害预测与防治,统一产品的商标、包装、保鲜和销售,统一原料产品的收购。

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将经营思路定位于抢占遵义本地市场,在确保本地市场份额的前提上进军省外市场, 为进一步打开市场,提高产品知名度,他们注册了“农林源”名城泡菜泡酸椒商标,所有合作社的产品统一贴牌、统一销售。遵义市农林源蔬菜专业合作社与遵义市农林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长期供销合同。为帮助社员提高种植技术水平,增加产出效益,合作社每年开展技术培训7、8次,受训社员300多人次。 2010年合作社实现销售收入600余万元、可分配盈余120多万元,合作社实现积累50余万元,社员从合作社获得盈余分配70余万元,实现了合作社与社员双赢。

辣椒基地

泡椒发酵区

泡椒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