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宋代交子的信用体系,明清票号“信誉为本”的经营理念,以及“义利相兼”“量入为出”的价值取向,“规圆矩方,准平绳直”的清廉追求。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回溯中国历史关于金融的过往点滴,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营造和弘扬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构建清廉金融的时代价值。
雍正“火耗归公”
康熙末年,吏治松弛,贪腐成风,货贿公行。
雍正即位后,立志消除康熙末年的贪腐风气,整饬吏治,充盈国库,增强国力。
在雍正采取的众多改革措施中,有一项和财税金融相关的,叫“火耗归公”。
“火耗归公”又称耗羡归公,意为由国家统一按耗损比例来征收赋税,打击地方官吏的贪腐行为。
从明朝开始,地方州县向老百姓征收税负时,要将零碎的银两熔铸成标准的50两一个的统一规格银锭,熔铸过程中产生的损耗,官府要向老百姓加征,就是所谓的“火耗”。例如:百姓缴纳1两的税银,官府可能加收10%-30%的火耗,实际征收1.1-1.3两。而火耗加征多少,各地不一,且无限额,有的省十几万两,有的省可达几十万两,极大地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也助长了官吏的腐化。
这部分多征的火耗,最终也没有进入国库,而是进入了地方官员的私囊,耗羡银成为州县的账外小金库,有的州县官用耗羡银向上级官员行贿,也有的知府向州县官勒索耗羡银,管理失控,破坏了法制,也扰乱了官场秩序。
雍正逐步推行耗羡归公的管理制度,规定各州县火耗比例一致,不得随意加征,同时,将耗羡银统一解交到省银库,以备地方公用,并受中央朝廷监督。据史料记载,雍正采取全国统一的火耗比例,禁止地方擅自加征后,每年增加的财政收入就达300万两。清朝官场贪腐风气在雍正时期得到有效遏制。
明清票号从业“十诫”
从商周时期以物易物等基础金融活动开始,后经唐朝的柜坊、宋代的交引铺、明清时期的钱庄和票号,构建起我国封建社会时代的金融体系,并逐步走向繁荣。特别是在清朝末期,山西票号之多、业务量之大,奠定了山西金融中心的地位。
山西票号业在全盛时期,全国有票号51家,其中43家设在山西。到清末,山西票号在全国95个城镇共设分号495个。“山西票号业曾一度执中国金融界之牛耳,并影响了中国金融业近一个世纪。”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梁启超这样评价山西票号。
山西票号作为中国近代银行的前身,历经100多年的繁荣,在其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在这些体系中,极为重要的部分就是对人及职业操守的管理,展现了其严格而富有智慧的用人之道。
从新员工招聘开始,就设置极高的门槛。遵循的原则是“用乡不用亲”。强调避开亲戚不用,一般只用同乡,方便查清员工的品行、素养,还要查询三代品行,从事行业,是否清白。在培训和管理过程中,新员工必须培训三年合格后,才能进入具体岗位实操。“学徒三年,第一年干杂活,第二年学业务,第三年实践”。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进入票号,要从最基础的扫地、擦桌子等“打杂”活计做起,在打杂的过程中,掌柜会随时检验少年的诚信品质,比如观察少年捡到铜钱的处理,如果少年第一时间归还铜钱,评价为A等,如果过一两天归还,评价为B等,如果迟迟没有归还,那少年就可以卷铺盖回家了。在员工道德操守方面,强调“信义为上,利从义来”。行为守则遵照十诫:严禁黄赌毒,严禁假公济私,严禁携带家属,严禁营私舞弊,严禁私寄财物,严禁兼职经商,严禁贪污盗窃,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蓄放贷,严禁懈怠号事等,违反守则的将被立即开除,在票号行业内永久除名,俗称“卷铺盖”。
票号的规矩之多,执行之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号规铁律,推动了山西票号行业的繁盛,实现了“汇通天下”的商业壮举。
王安石变法折戟
北宋熙宁二年,王安石怀揣富国强兵的理想,开启变法。
王安石变法中最著名的重量级变法措施“青苗法”,最能体现王安石变法的理想和目标,是王安石变法措施的核心。根据制度的设计,“青苗法”除了稳固封建社会的根基——农业,还能实现“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目标,提升农民的经济能力,同时增强国力。
然而,王安石变法最终还是失败了,失败的诸多原因中,吏治腐败。
青苗法实施前,明朝广袤土地上的农民发展农业生产,需要通过民间借贷,而借贷利率高达“月息30%”“利滚利至本金百倍”,贫苦农户“卖田抵债”“卖子换粮”的惨状比比皆是。
按照青苗法的设计,在每年青黄不接的时期,由官府向农民发放贷款,贷款利率为20%,低于民间借贷利率。州县农户,在每年春秋两收前,可向当地官府借贷现钱或钱谷,以补助耕作。如果遇到自然灾害,还可以迟交或减免利息。
青苗法的目的是给贫困农民贷款,解农民燃眉之急,减少民间高利借贷对农民的剥削,同时,国家获得利息收入,充实国库。
但是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州县官员为完成任务,搞硬摊派,强制农民借贷。同时,随意加收利息,官员以“手续费”名义加收,又和富户串通,让富户通过“虚假担保”套取资金。
《东京梦华录》记载,汝阳县农民李老汉跪在县衙前哭诉:“青苗官说自愿借贷,可村里大户连夜逼我签字!如今利息滚到五倍,孩子都卖了抵债!”。
司马光痛斥:“青苗法成了贪官的提款机。”
青苗法作为明朝一项金融改革措施,意图是好的,但是最终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弊端问题,反而搞得民怨沸腾,最终在元祐元年停止执行,仅仅维持了7年时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历史经验看,大国崛起离不开强大金融体系的关键支撑”。金融是国之重器,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液。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强,金融强”。
传统观念里,人们多从政治、军事等角度解读历史规律,而往往忽略了金融在历史王朝更替中的作用。以距今相对近一些的元、明、清三朝为例,元朝末年大肆发行纸币引发的恶性通货膨胀,明朝晚期白银储量减少带来的财政危机,清朝后期政府债务扩张带来的摧毁国家金融和财政体系,正是由于国家缺乏系统金融体系的支撑,加快推进了衰落的王朝走向崩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领导下的金融事业蓬勃发展,从维护币值稳定,抑制通货膨胀,重建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再到国家金融体系改革,中国资本市场被纳入全球资本市场体系,可以说,国家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为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建设清廉金融文化是新时代金融行业应对复杂环境确保自身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中国金融业担负着更加神圣的使命。确保金融队伍的纯洁和稳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赋予清廉金融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时间为轴,中国历史上贪污腐败破坏金融行业的教训深刻而让人警醒,贪污腐败的破坏力,轻则毁掉一家钱庄、一家票号,重则危及国家安全。在当下,金融腐败造成的损失具有杠杆效应,几百万元的利益输送可能造成数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诱发的金融风险扩散到实体经济,导致一系列连锁反应,给金融安全、市场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只有不断净化金融政治生态,建设清廉金融文化,才能确保金融事业稳健发展。
明清时期,山西票号经手的银两以亿计,却鲜有诈骗、内部人携款潜逃或贪污等事件发生,引领了中国金融业发展,创立了“票号”这一金融奇迹。挖掘晋商票号的历史文化发现,其清廉文化建设,严苛的经营管理放在当下,也一样熠熠生辉,树立了清廉金融文化的标尺。2006年红遍大江南北的电视剧《乔家大院》,乔家以儒兴商,以儒治家,其“六不准”的家规:“不准纳妾,不准赌博,不准嫖娼,不准吸毒,不准虐仆,不准酗酒。”这不仅是治家的智慧,更是金融从业者的行规。在整个山西票号行业,形成了一整套成体系的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文化体系,对票号从业者形成强大的约束力,激发金融反腐的内生动力。
廉洁,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文化基因之一。清廉文化在中国历史悠久,是金融行业的立足之本。从古至今,廉洁之风、修身之气一直为人们所崇尚,历代先贤以高尚的情操和清白的磨砺,彰显了廉洁正气,为后世树立了榜样。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新时代金融发展赋能,充分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道德精髓,守好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和魂,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以清廉金融文化力量助力金融队伍行为规范、道德修养以及创新活力的改善提升,持续不断地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以古鉴今,鉴往知来,廉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鲜明的价值取向,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经沧桑凝结形成的廉洁文化智慧,已经成为新时代清廉金融建设的重要滋养,引领我国金融业走好守正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