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维权 协调 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银监会5措施应对“大而不能倒”

阅读次数:1646来源:中国金融网  2010年12月29日

 

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国银监会的高度重视。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对“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具体的监管方法。

所谓“大而不能倒”,是指金融机构的倒闭对金融体系乃至实体经济可能造成严重的破坏性影响,以至于政府不能对相关机构采取破产、关闭等处置措施,而不得不对其进行救助的情形。

刘明康指出,从中国银行业体系来看,应对“大而不能倒”的问题,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和紧迫性。目前,银监会正在研究对“大而不能倒”金融机构具体的监管方法。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大机构的事前约束,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既要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也要把握节奏和力度。坚决防止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架构和业务结构过分复杂,降低“大而不能倒”的道德风险。

二是完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拨备覆盖率、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工具的运用机制,加强对大机构的监管力度和频度。

三是继续执行严格的风险隔离与防火墙制度。

四是“大而不能倒”的银行或银行集团都不同程度地设立了各类子机构,要完善监管方法,加强并表监管。

五是加大监管力度,要在监管资源上充分加大对“大而不能倒”银行机构的倾斜,严守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