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机制,防控银行机构案件风险,维护正常金融秩序,促进稳健发展,根据2020年2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分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贵州银行遵义分行纪委按照《指导意见》对33名“关键少数”开展了预防银行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提醒谈话会。
会上,遵义分行纪委书记以“严格合规合法经营,严防金融违法犯罪”为主题,围绕《指导意见》中银行从业人员严防十大重点业务领域金融犯罪行为,结合案例开展了预防银行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提醒谈话,并提出了分行在业务发展和员工行为管理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严防金融违法犯罪的要求,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内控和自律机制建设,做到有信必查、查实必罚;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地方监管机构、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的联动协调。
最后,提醒谈话还特别强调了明令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出租、出借同业账户;从业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为追求业绩不顾申请人实际还款能力滥发信用卡的行为;将核心业务外包、违规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中介、销售和支付结算等服务等行为。
预防提醒谈话完毕,“关键少数”的参会人员纷纷签订了预防金融犯罪行为承诺书,保证决不违反相关规定,以及严防指导意见中的十大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