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是为规范银行业信贷操作、打造全新信贷流程、全面降低信贷风险,确保其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当前信贷业务经营的一次重大变革。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对农信社信贷业务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指导意义。如何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结合农信社实际情况,在执行好新规政策的前提下,保证信用社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是农信社值得深思的重要问题。
一、加大“三法一指引”的宣传力度,提高客户对新规的认识程度,避免客户对新规执行的误解。
在农村信用社历史背景的影响下,客户对新规的信贷服务、流程以及一些新政策的接受上都会有一些不适应、不理解的现象。农信社要落实好新规的执行力,避免客户对新规执行的误解,必须做好新规的宣传工作,让客户了解“三办法一指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客户知道此次新规的出台是农信社有效防范信贷业务风险、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新规对于客户来说实际上没有抬高获得贷款的门槛,不会改变授信条件,不会对借款人获得银行贷款产生影响,是对社对客户都有利的双效措施。
二、强化新规信贷办理环节的执行力,杜绝新规老用走形式。
新规出台后贷款的办理流程、审批程序、合同的签定、客户的要求等方面,比起老规来说都有了很大变化,再好的政策,空谈而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也就变成了纸上谈兵。所以,我们在办理信贷业务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避免流于形式:
(一)严格执行贷款办理流程
一直以来,我们把贷款分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管理三个重要环节,但新规却把原来的三个流程细分为受理、调查、风险评估、审批、签约、发放、支付、管理八个环节,这些流程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信贷办理的工作量,但为了防范贷款风险,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有效的管控,我们必须在从受理到管理环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办理流程,比如把风险评价与审批细分为初审、风险评估、信用评价、复审、审定、撰写审查报告、审批、风险提示等等。
(二)严格执行贷前调查制度
贷前调查是为了充分了解借款人基本情况、资产、信誉、借款用途、生产经营现状等的第一手重要资料,是开展信贷审批、发放的重要材料,如实做好贷前调查、调查笔录、面谈面签环节对掌握贷款真实性,降低贷款风险尤为重要。
(三)严格执行审查制度
我们在办理信贷业务的过程中,要保证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贷方面的相关要求提供贷款申请材料,要严格审查借款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查借款人用途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要求借款人提供证明生产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信用记录良好的相关材料,要保证借款人还款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严格执行贷放分控原则
贷放分控是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业务环节,分为管理和控制,以达到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认真执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农信社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达到业务流程化管理的目的,提高专业化操作,强调各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或个人意向放贷的现象。
(五)严格执行贷后管理制度
我们在沿袭传统贷后管理方式的同时,应进一步监督好贷款资金的用途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还款来源,借款人履行合约的积极性,比如签定有分期还款计划的是否按照其计划执行等。
三、认真按照“实贷实付”的原则,开展各项信贷业务。
长期以来,我们对贷款用途的真实性不够重视,总是存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确定的随意性,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测不力,贷后管理不到位,采取措施不及时的不良现象。新规的出台,对于我们下一步开展信贷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导和指导作用,一是要科学评估借款人的贷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二是要认真审查借款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贷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三是在贷后管理过程中,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监测贷款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四是在遇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或有其他挪用贷款资金的行为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追究违约责任。
在执行过程中不能简单地把“实贷实付”形式化为“实贷实存”,要保证采取措施的有效性,比如贷款发放要严格根据借款人项目进度和资金运用情况按比例发放贷款,及时慎重地调整贷款发放的节奏和数量;要合理制定自助支付和受托支付的发放方式,确保受托资金支付对象与借款人申请借款用途的真实交易关系。
当然,一个新政策的出台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问题,但是我们相信,农信社在具体实施新规过程中,只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在得到客户理解配合的同时,认真按照新规政策开展信贷业务,必将为信用社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