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 维权 协调 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艺海拾贝 > 银苑百花

简单生活

阅读次数:985来源:遵义红花岗农商银行  作者:徐莹  2018年4月8日

其实世界上最痛苦和最辛苦的生物莫过于人。即便是世界上最快乐的那个人,也比其他生物要痛苦。因为人有意识,必然会遭受精神上的痛苦。精神痛苦远比肉体痛苦来得深沉,来得持久。譬如一个受伤致残的独目者,许久之后伤口可以愈合,肉体痛苦可以消失,未伤的一眼也可以视物,但损目所带来的精神冲击却将伴他一生。造物主是公平的,它在赋予人足以统治世界的高超智慧的同时,也给了人别的生物难以感受的精神痛苦。

这种精神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不管是对多快乐,心态多好的人而言。自然界优胜劣汰的规律客观存在,只要人还活在这世上,就逃脱不了这规律的控制,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是达尔文进化论所阐释的自然规律,也是马克思价值规律理论所折射的社会规律。人在与其他生物的斗争中取得了完胜,但人与人的斗争依旧存在并将永远存在。一物降一物,降人类的恰恰是人类自己。由于各人条件、机遇和能力大相径庭,不同的人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各不相同,所获得的回报也有天壤之别,这种差别会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人心理的不平衡,而这种不公平和不平衡又将导致人与人之间矛盾的产生,有矛盾的地方就有斗争,有斗争的地方就有精神痛苦。

即便是在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的人,也免不了这种痛苦。一方面,斗争是双方面的,有要斗的就要有被斗的;另一方面,任何人都有烦恼,完全没烦恼的人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看破红尘、不屑一顾之士就选择归隐田园,悠然采菊,如陶潜;沉溺其中、野心勃勃之徒则选择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如秦桧。但无论归隐或是斗争,其精神上的损伤都是显而易见的。况且现代人已然融入社会,人与社会相互依存,不可分离,要想“归隐”,谈何容易,是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精神快乐未必会有而精神痛苦必然存在,这岂非人特有的悲哀?“神龟虽寿,犹有尽时”,人则更是“固有一死”,就算快乐终生,腰缠万贯也不过是在这世上白走一遭,赤裸裸来又赤裸裸去,何意之有?“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海子会选择卧轨自杀。死容易,活着才难呢。那为何这世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活呢?我以为有两个原因,一是部分人终其一生都活得糊里糊涂,没考虑过是否该活和为什么活;二则是人有割舍不下的东西。我总结起来这些东西无非三样,一是责任,二是兴趣,三是情感。

人生本无意义,但人作为一种有意识、有思想的特殊生物,会被自己或者别人加上一个意义,或是责任,或是兴趣,或是情感。这个意义必须存在于精神层面,否则,就是肤浅的。而一旦这个意义被加上,人就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自己该做的事。不要总想着取得了什么,也要想想给予了什么,过多的索取只能让人生变得更繁复,简单生活才能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