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向在正安县农业农村局注册且正常经营的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种养殖业、中介服务、农副产品加工等所需资金的贷款。具体用信额度根据借款人经营乡村旅游业规模、实际投入、自有资金及综合偿债能力情况合理确定借款人贷款金额。村集体经济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周期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村集体经济贷款采用抵押(最高额抵押)、质押(最高额质押)、保证(最高额保证)方式发放。执行固定利率5.28%起。
“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向在正安县农业农村局注册且正常经营的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用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种养殖业、中介服务、农副产品加工等所需资金的贷款。具体用信额度根据借款人经营乡村旅游业规模、实际投入、自有资金及综合偿债能力情况合理确定借款人贷款金额。村集体经济贷款期限根据项目周期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村集体经济贷款采用抵押(最高额抵押)、质押(最高额质押)、保证(最高额保证)方式发放。执行固定利率5.2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