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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服务简报2008年第七期

阅读次数:2124来源:遵义银保监管分局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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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担保机构管理,完善信用担保体系

 —遵义市政府制定规范信用担保机构的办法

 

加强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缓解小企业融资担保难,是打通小企业融资瓶颈,改善小企业融资外部环镜的重要措施。近日,遵义市政府出台了以市经贸委、遵义银监分局、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规范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问题,加强信用担保机构建设,促进信用担保机构良性发展。

目前,全市共有信用担保机构21家,注册资金1.917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贷款7.4亿元人民币。这些信用担保机构有效缓解了我市部分中小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信用担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担保机构和从事担保业务,随意收取担保费,有的担保机构成立后长期不能开展担保业务,甚至转移、挪用担保资金或开展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影响了信用担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意见》严格担保机构准入条件和退出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已取得合法经营业务资格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登记注册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僙卋A欈<

《意见》提出要切实为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造有利条件。担保机构开展担保业务中涉及的动产、不动产和股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抵质押登记,登记部门要依法办理。鼓励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申报享受免征三年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还提出要推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互利合作,规范担保机构的资金管理以及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