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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阅读次数:2124来源:红花岗联社理事会办公室  作者:何德忠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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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原因,现我区联社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本人在接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有如下建议:

一、增强监管意识,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各单位(信用社及联社各部门,以下同)应充分认识到管好用好资产的重要性,把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本单位工作目标。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制。应根据资产的不同类别,规定相应管理部门及责任人,并与部门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签订资产管理协议,定期考核责任履行情况。财会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固定资产的责任人是资产管理部门,一要建立资产使有登记制度,明确使用人;二要建立资产定期盘点制度,关心资产的存量状况,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资产盘盈或盘亏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备案,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行为。有关部门应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内部监督和约束机制,尤其在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等方面,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分离不相容岗位,严格支出审批、资产处置、采购及付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要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不得兼职)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单位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在资产管理中的作用,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而把资产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实行固定资产基础台账制度。各单位均应建立资产数据基础台账,通过建立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来规范资产管理。要把资产的台帐管理纳入单位日常工作监管范围,要指定专人负责资产购建、改造、调拨、捐赠、变卖处置、报废、毁损等环节的申报审核、审批手续、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单位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台账制度的执行情况,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其规范管理资产。

四、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清查核对制度。我区联社多年来,单位在年终决算中的固定资产数为现实完全不相符。下一步建议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检查,做到帐证、帐表、帐实相符。

五、加强房屋资产的权属管理与处置。目前,我区联社房屋类固定资产共有98处(不含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其中有房屋产权证的有53处,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25处,既无房屋产权证也无土地证的20处。而且,这些无产权证的有的长达30多年至今未能办理。不仅如此,有的被他人长期占用。为此建议:一是借当前我区联社组建农商行改制的时机与政府汇报、请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尽可能办理相关房屋权产手续;二是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加快处置长期闲置没有产权或产权不明晰的固定资产;三是对历史遗留存在问题较多的的固定资产向省联社专题请示,采取非正常手段进行处置。使单位所有的房屋资产权属关系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