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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召开“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会

阅读次数:1497来源:绥阳联社  作者:徐永强 殷选伟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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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绥阳县召开 “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会暨“信用镇(乡)、信用单位”授牌仪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龙斌出席会议并讲话。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万忠、各镇(乡)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农信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吴万忠通报了我县信用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和申报“农村金融信用县”的基本条件。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镇(乡)、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规划和要求,密切合作、各司其职,紧扣县域经济发展主题,以政府诚信为先导,以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创建为基础,着力打造诚信环境,构建诚信文化,信用工程建设工作成效明显,农村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县15个镇(乡),已创建信用镇(乡)12个,占比80%,信用村85个,占比75.22%。截至2014年9月末,绥阳联社各项存款为354880万元,市场份额占比44.40% ;贷款余额为256338万元,市场份额占比58.87%,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龙斌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是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改善我县投融资环境的一项重大决策。他要求,信合联社要定位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在深入推进信用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手段和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大信贷投入;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工作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信用环境建设决策部署、提高县域经济竞争力、实现政银企农多方共赢、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的需要,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好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信用单位的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做好宣传引导,加强部门联动,优化服务体系,激发群众主动参与热情,为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确保成功创建验收,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会议还对2012年以来创建的“信用(镇)乡、信用单位”进行了授牌,各镇(乡)向县人民政府递交了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