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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机构反洗钱履职面临困难的思考

阅读次数:3979来源:建设银行遵义分行  作者:刘瑶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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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规定的反洗钱义务履行主体之一,应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报送等义务。近年来,我国在防范新型洗钱犯罪、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洗钱犯罪涉及领域和规模也呈扩大化趋势,洗钱手段和模式层出不穷,反洗钱工作形势日益严峻,银行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履行中仍然面临着挑战与困难,亟待关注解决。

一、当前基层银行机构反洗钱履职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一)自然人客户职业信息识别困难

自然人客户的职业信息是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的重要信息之一。客户职业信息可以有效佐证客户年收入状况,为银行机构判断客户资金交易规模是否与其本人经济状况相匹配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1.客户配合度低且缺乏有效核实手段

近年来,侵害个人信息的事件被广泛传播,社会公众也逐渐重视个人信息保密工作。部分客户在与银行建立业务关系的时候,认为自身的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信息等是个人隐私,拒绝提供,或者提供旧信息或虚假信息;而现行反洗钱法律法规也未对客户如实提供职业信息有明确的强制要求。同时银行机构作为金融服务机构,对客户提供的职业信息由于缺乏有效的核实手段与措施无法进一步核实,对于客户提供的职业为某公司、单位法人、负责人之类的还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百度等平台进行核实,但如果客户提供职业为企业员工、自由职业、销售人员等,则无有效手段进一步核实。特别是随着我国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开户及结算的渠道类型增加,非面对面渠道的信息核实难度更大。

2.客户职业信息持续识别难度大

客户职业信息相对于其他身份信息变更较为频繁,银行机构无法实时获取,主要依靠客户自主申请更新或在异常交易甄别分析及客户身份信息重新识别中开展尽职调查。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主动申请变更的少之又少,而银行的绝大多数客户都是正常的资金交易,并不触发银行异常交易监测模型,客户的洗钱风险等级较低,客户身份重新识别的时间间隔相对较长,故客户职业信息持续识别有效落实度不高。即使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到了客户职业信息的变化,但也需要联系客户,由客户方申请职业信息的变更,无法自主调整,客户配合度低,进一步加大了银行机构对存量客户职业信息持续识别的难度和工作压力。

(二)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识别困难

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对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标准;2022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规定了普遍性的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受益所有人制度有了实施细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难度,但在实际上银行机构落实非自然人受益所有人识别仍然存在困难。

1.对股权结构复杂的,穿透识别难度大

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工作,目的是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复杂的股权、控制权等关系掩饰、隐瞒真实身份、资金性质或者交易目的、性质。中小企业通常只有一两层的股权结构,很容易理清每一层股权的持有人和持有比例。但目前国内的经济主体种类繁多,股权结构千差万别,对于股权复杂的非自然人,识别难度较大,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或者合资公司,其境外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相互持股关系往往密如蛛网,要搞清这层层股权结构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且无有效的渠道能帮助基层银行机构核实识别过程是否正确,受益所有人识别的过程,往往犹如瞎子摸象,各不相同,很难达到真正的效果。

2.收集资料困难

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非自然人客户股权或者控制权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注册证书、存续证明文件、合伙协议、信托协议、备忘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以验证客户身份的文件。搜集受益所有人识别相关资料受限于客户配合度、集团股权结构复杂度等因素,现实操作难度较大。比如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对母公司的受益所有人信息并不一定了解,如果要求下级公司向上级公司索要章程、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资料,可能由于内部保密等因素,并不愿意主动披露。

3.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存在不足

非自然人客户股权结构,需要持续、动态、长期地进行监测与记录,做到实时跟踪和监控。目前银行机构对存量客户股权结构的监测主要基于该客户层级的股权监测,对于在受益所有人穿透识别环节中的其他单位的股权信息,无法通过技术手段进行监测,这为银行机构的反洗钱客户身份持续识别带来一定压力。

二、银行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应对方法及建议

(一)强化监管协调,加快建设信息共享机制

探索信息共享提升银行系统的识别能力。信息及时有效共享可以协助金融机构及时全面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和以往行为模式,消除信息不对称的负面影响,合理精确把控风险。

1.建议尝试探索建立全国范围人口信息系统,将自然人职业信息、工作信息作为人口信息录入系统,银行在建立该客户关系时,能够进行识别,确保客户身份背景信息的真实性,便于银行审慎为客户开立账户及相关非柜面的开通。同时,密切关注和审慎制定客户个人信息共享的范围、应用场景、保密制度等,杜绝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加快受益所有人识别登记及信息共享建设。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虽规定了普遍性的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制度,但仍处于初级建设阶段,对受益所有人信息登记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管理,确保登记信息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可协调义务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共同提升非自然人客户穿透识别整体水平。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非自然人客户识别存在挑战及自然人客户职业不准确等问题产生的核心在于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不强,对于反洗钱规定认识不高,不配合银行机构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而银行机构开展的宣传工作往往因缺乏政府公信力,社会公众认可度较低,建议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政策引导,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等政府部门以及义务机构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持续普法,不断强化社会公众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提高反洗钱义务履行配合度。

2.进一步提高银行员工反洗钱意识。加强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是银行机构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特别是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培训,因为他们是最先接触客户的群体,拿到手的资料都是第一手资料,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到下一步反洗钱工作的进行。应强化一线员工对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可疑交易报告方面的认识,提高其对客户尽职调查、反洗钱合规业务操作的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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