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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的探索与实践——以贵州省湄潭县金融助力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为例

阅读次数:10606来源:遵义银保监分局  作者:课题组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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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位于贵州高原北部,全县总面积1864平方公里,总人口50万,是久负盛名的“茶城、酒乡、烟县、粮仓”。湄潭县先后在1987年和2015年成为全国首批和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了多项改革试验任务,其中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成果丰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率先完成省、部级验收,率先在全省建成县、镇两级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农村产权顺畅流转。宅基地流转经营权颁证有序开展,“五定五明”经验实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国家提供了务实有效的“湄潭方案”。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有力促进“沉睡”资产“活”起来,有效满足“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金融助力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结合湄潭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改革方案,各金融机构制定相适应的贷款产品及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金融在湄潭农村改革中的决定性作用。目前开发“致富通”“欣农贷-乐业”“惠茶贷”“两权贷”等多款农村产权系列金融产品,为湄潭试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和实践蓝本。

(二)定对象活权证,拓宽抵质押范围

一是根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从制度、政策层面充分赋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等同的权利与义务,入市地块与国有建设用地实现“同地同价”,确定用地权属后,金融机构通过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放活权证,支持市场主体经营建设。如某商贸公司通过招挂获得面积16.8亩的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服)50年使用权,湄潭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向其投放贵州省首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二是结合“两权”改革,确定贷款对象为农户、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同时,重点审查土地承包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等六证,研发推出“两权”抵押贷款产品。三是结合“四确一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资产和资金入股后,金融机构紧扣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经营思路,信用贷款支持农民参与经营提高收入。如湄江镇金花村村民通过“股份合作、内联外引”打造“七彩部落”乡村旅游示范点,截至2019年10月末,湄潭农商行已向“七彩部落”发放贷款49户,余额624.32万元,促进 “七彩部落”乡村旅游的提质增效,实现农民在家门口增收致富,增强农民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三)多维发力,严控风险促发展

一是建立财政出资的乡村振兴战略奖励基金、专项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创新推出的金融产品给予奖励,并对产生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通过财政支出“小钱”、银行撬动信贷放大功能,使更多涉农企业和农户获得信贷支持。二是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采取贷款贴息补偿、不良贷款补偿、担保损失补偿、保险损失补偿等方式,有效打消金融机构、经营主体贷款顾虑,降低贷款风险。三是延展评估模式,多方式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价值进行评估,对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下的通过本行成立的抵押资产评估小组进行价值评估;对贷款金额500万元以上的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对有具体的价值确定参考依据的,采用参考依据的价值加总确定抵押物价值。四是多举措处理抵押物,当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金融机构对抵押的“两权”及附着物,采取协议转让(变更)、协商收购、变现分割、依法诉讼等方式积极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同时,湄潭县还在积极建立抵押物处置变现市场。

二、金融支持农村产权改革存在的问题

湄潭县在金融助力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可喜,但是也存在不足的地方。

一是未将银行机构纳入各项改革的成员单位,银行机构不能及时知晓改革试点的政策措施,造成银行机构业务开展滞后于改革进度。二是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等各项风险缓释措施未建立,机构大部分支持改革业务按市场化、商业化原则进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同时机构对改革试点中的各项政策不能完全吃透,借改革东风提升服务质效能力不足,金融产品创新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工作缓步不前。三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广宣传工作力度不足,市场经营主体及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有顾虑,同样的价钱会优先选择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金融大力助推农村改革,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政府将金融机构纳入改革试点单位,提高金融机构参与改革的主动性;进一步完善在土地确权、评估、产权流转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承担机制,缓解金融机构面临的实际困难;对金融机构发放的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给予税收扶持或奖补激励,提高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有效消除各参与主体的顾虑,激发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进湄潭各项农村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金融机构要坚持业务创新与风险防范两手抓、两手硬,完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要素确定机制,改进贷款流程、风险控制等重点环节,提高金融创新领域新型风险识别能力,科学设计风险预警与防范处置机制,实现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切实在盘活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方面作出贡献。三是监管部门应根据改革进度修订相适应的监管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改革,加快改革试点推进。同时,要多措并举,提升监管效率,严查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空转的行为;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农村改革的投入;探索建立试点进展的监测评估和信息交流机制,严守风险底线,切实推进金融创新与改革创新运行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