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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为着力点 规范操作从我做起

阅读次数:2309来源: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作者:陈国红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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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于2010年4月份成立了事后监督部,事后监督是对业务活动自我控制的有效手段,在防蔽纠错,规范行为,保证资金安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此,根据我社业务的需要,结合监管要求,组织了各社相关会计对事后监督的操作性、有序性﹑规范性进行讨论,并出台了《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施细则(暂行)和《遵义市红花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事后监督操作流程》(试行)。

事后监督部采取由联社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逐步推进、定期总结、不断完善”的方法全面推进事后监督工作,事后监督审核主要包括:审核凭证、逐笔核对、抽查核实、勾对对公明细账等。在省联社CCIS系统未开发事后监督软件的情况下,我社事后监督部对各网点和财务会计部的会计凭证采取抽查和人工逐笔审核的方式进行,在人员的配置上,除了专职的事后监督员外,明确全区主办会计均为事后监督兼职员,主要负责对当天的所有的所有账务核算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对当天的所有业务发生额进行审核,并对当天总账进行核对扎平。

自事后监督机制运行以来我社共监督检查信用社5家(金鼎、新店子、南关、延安路、深溪社),对145本传票计5万笔业务进行了监督审查,检查存在问题15项,提出整改建议17条(其中:业务建议12条、安全方面建议5条),发出查询查复书6封,对查出的问题向全区信用社通报2次,共处理违规人员13人,给予经济处罚3550元,并建立了个人电子差错档案。

事后监督管理运行3个月以来,会计基础工作得到提升,如:单位支取现金用途、储蓄业务客户签字、反洗钱业务的身份信息留存及核查等得以规范。事后监督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纳入重点监督,采取逐笔勾对的方法规范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及销号,严防利用重要空白凭证作案的可能。通过上述的事后监督检查,旨在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员工的自我约束力明显增强,办理业务更加谨慎,严格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办理业务,在红花岗区各信用社掀起了以规范操作为荣,规范操作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