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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川农村信用社“试水”农民住房按揭贷款

阅读次数:2882来源:遵义市银行业协会  作者:务川自治县农村信用社 邹璇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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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而按照银行的操作惯例,申请和办理房屋贷款,需要房屋或其他财产抵押。然而在我国,农民除了拥有对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和非常有限的财产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可以用作抵押的财产,但是,法律又不允许农民用上述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去抵押、申请贷款。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无法获得住宅贷款,是当前金融支农力度太小、农民贷款难现象日益突出的一个表现。住房保障是关乎民生大计之事,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服务社会、改善民生等方面做了不少理论探讨和实践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诗圣杜甫在一千四百多年前梦寐以求的景象,也许在不远的将来可待有望成真。

民生、民意及农民收入、生活保障等问题是党和国家近年关注的重点,务川农村信用社从关爱农民及农民工住房着手,通过充分的调研,制定《务川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民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有效解决农民及农民工按揭购房贷款难问题。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民的生活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购房已经不再只是城里人的愿望,越来越多的农民及农民工也开始有了想进城购房的想法。然而,很多农民却因为无固定收入或者无有效的担保被银行拒之门外而“望楼心叹”。

“有相当一部份农民,有按揭购房贷款的意愿,作为银行,我们了解他们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想发放,但却苦于不符合信贷操作的相关规定而不敢放,这也正是制约我们农信社发展和满足不同客户贷款需求的一道瓶颈。”务川农村信用社主任陈健康说。

正是基于此,务川农村信用社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从上半年起就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请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教银行信贷管理专家等,最终制定《农民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首先从制度上为农民按揭贷款提供可能。

9月,务川农村信用社正式受理开办该新贷种,目前已发放农民及农民工按揭贷款50余户,累计发放农民住房按揭贷款246万元。随着该新贷种的“试水”成功,务川农村信用社也成为贵州银行业金融机构首个能为农民及农民工们提供购房按揭贷款的银行。